|
各班、各支部:
16-18岁在人的一生中是非常重要的阶段。按照我国宪法和法律的有关规定,一个年满16岁的公民将邻取居民身份证,在犯罪时将负完全刑事责任;年满18岁则意味着步入成年,将依法享受全部的公民权利,同时依法承担全部的公民义务。18岁是成人的重要标志和生活的新起点;16-18岁是成人预备期,是一个人从未成年向成年转变,身心发生质变,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初步形成的关键阶段,有的教育家曾称之为人的"第二次诞生"。
据此,为增强同学们的成人意识教育及公民意识教育,团委和高中学生处决定在五月份举行“花季承诺,青春启航”十八岁成人系列活动(具体安排附后)。
特此通知。
集团团委
高中学生处
2007.4.29
附:活动主要内容,即“五个一”活动:
1.组织一次“花季承诺,青春启航”十八岁成人征文活动(4.30~5.6)
2.召开一次“青春责任 爱心同行”纪念五·八世界红十字日主题班会(5.9)
3.组织一次成人预备期志愿服务活动(统一组织)(5.13)
4.开展一次“感恩我心”家长开放日活动(统一和班级相结合)(期中考后)
5.举行一次十八岁成人宣誓仪式(五月中下旬,具体方案另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