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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加强学校防雷安全工作的通知           ★★★
    强学校防雷安全工作的通知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5-21

    关于转发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防雷安全工作的通知》、《教育部关于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2008年第二号预警通知》的通知

    各学校、幼儿园:

    当前正进入初夏汛期,是雷电、洪水、基础沉陷等灾害的高发期,为进一步加强学校防雷、防汛、防地质灾害等安全工作,现将该《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校结合自身实际认真加以贯彻落实。各校要主动加强与气象、国土、安监等部门的联系与协作,采取多种形式,面向全体师生,开展雷电防护、防汛、地质灾情处置等科普知识的普及教育,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广泛开展防灾自救逃生演练,不断提高师生避险、自救、互救的能力和科学、主动的防灾意识,确保广大师生的人身安全。

    2008年,在全市学校广泛有序地开展各类逃生自救演练是学校安全工作的重要内容。请各单位深刻吸取5.12四川汶川大地震中学校受灾最严重和学生死伤人数最多、最集中的惨痛教训,结合各自实际,扎扎实实地开展防震、防雷、防汛、防火、防交通伤亡、防食物中毒等事故的应急预案演练活动。

    附件一: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防雷安全工作的通知

    附件二: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关于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2008年第2号预警通知》的通知

     江阴市教育局安监科

    二〇〇八年五月二十日

    附件一

     

             

              厅文件

    江苏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苏气发〔2008〕55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防雷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气象局、教育局、安监局,各高校,有关中专校:

    去年重庆开县义和镇兴业村小学重大雷击事故发生后,省教育厅、省气象局、省安监局高度重视,按照省委省政府的要求,加强了学校防雷安全工作,及时发文对做好相关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并联合省应急办向全省中小学校免费赠送了防雷科普宣传材料近万份。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在气象和安监部门的配合下,全面开展了防雷安全知识宣传活动,进行了学校防雷安全大检查,对存在的防雷安全隐患作了整改。气象部门加强了学校防雷安全技术服务,对困难中小学校及时启动了防雷技术服务费用减免程序。通过各级教育、气象、安监部门的通力协作,全省学校防雷安全工作呈现较好的态势,对保障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保证学校正常教学、科研、生活秩序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但是,通过去年的学校防雷安全大检查,我们发现全省学校防雷安全工作仍存在着不少问题:一是部分学校的防雷安全意识还比较薄弱,对雷击灾害的危害程度认识不够,存在一定的麻痹侥幸心理;二是防御雷电知识普及不够,部分师生对防御雷电知识了解还比较肤浅,雷雨天气避险、自救、应急能力不强;三是部分学校的建(构)筑物、电子电器设备的防雷装置缺乏,个别校园内仍设置着没有雷电防护措施的信号发射塔等极易引雷的装置;四是部分学校未将防雷列为重要安全工作,加以管理,防雷协作机制尚未形成,部分困难中小学校的防雷经费难以落实。

    当前,夏季雷击灾害多发期将至,为进一步加强学校防雷安全工作,确保学校防雷安全措施落实到位,保障广大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正确认识防雷安全工作重要性,高度重视防雷安全工作

    江苏是雷电灾害多发区。近年来,我省因雷击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事件频发。仅2007年,全省上报雷击灾害800余起,造成人员伤亡45起,死亡46人,伤33人。防御雷电灾害已经成为学校安全工作的一个重要方面,对保障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保证学校正常教学、科研、生活秩序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全省各级教育、气象、安监部门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保障人民生命财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正确认识全球气候变暖背景下的防雷安全的严峻形势,建立相互协调、相互协作的工作机制,坚持把学校防雷安全工作作为维护校园稳定、优化育人环境、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的大事抓紧抓实抓好,切实提高学校雷电灾害防御能力,最大限度的预防和降低雷电灾害造成的损失。学校要把防雷安全工作作为一项特别重要的工作,摆到突出位置,强化日常管理,积极防范学校及师生雷电灾害安全事故的发生。各级气象部门要积极配合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做好学校防雷安全的管理与宣传,将其作为依法履行好防雷减灾社会公共管理职能的一项重要内容,采取有效措施,做到宣传到位、服务到位、措施到位。各级安监部门要从面上抓好学校防雷安全的综合监管工作。

    二、切实加强防雷安全教育,努力提高防雷安全意识和防护能力

    各级教育、气象、安监部门要结合实际,加强协作,采取多种形式,面向全体师生,开展雷电防护、灾情处置等科普知识和法律法规知识的普及教育,不断提高师生避险、自救、互救的能力和依法、科学、主动防雷的意识。学校要将防雷知识教育作为安全教育的重要内容,同时,鼓励师生向其家人及周边公众宣传防雷科普知识,扩大知识普及面。

    各级教育、气象、安监主管部门要依法督促各学校建立相关应急处置预案,雷电灾害发生后,各学校要及时启动应急预案,确保高效妥善处置灾情。各学校要依法对建筑物及电子电器设备、网络安装必要的雷电防护装置,落实雷电防护装置定期年检制度,同时,要建立雷电灾害报告制度,在遭受雷电灾害后及时向教育、气象主管部门报告灾情,并协助气象部门组织做好雷电灾害的调查、鉴定工作。各级气象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种信息传输手段及时将雷电灾害预警信息提供给各单位,为学校和广大师生采取避险措施提供支持和帮助,同时,要为学校提供优质防雷技术服务,对经费困难中小学实行技术服务费用减免制度,尽量减轻学校负担。

    三、严格排查防雷安全隐患,最大限度减轻雷击灾害损失

    各级气象、教育和安监部门要结合自然灾害风险隐患普查工作,加大对学校防雷隐患的检查力度,排查防雷安全隐患,提出安全警示,限期整改。学校要采取积极应对措施,及时消除防雷安全隐患,最大限度减轻雷击灾害损失。气象部门要加强指导,主动提供相应的技术咨询和服务,协助学校开展防雷隐患排查并消除隐患的经济方案。隐患排查的重点包括:四层以上(含四层)校舍、水塔、金属旗杆以及安装在屋顶的铁皮水箱、太阳能热水器、卫星接收器等设施是否按照第二类建筑物防雷设施的要求,设置避雷带和接地引下线;学校总配电箱及楼房配电箱是否设置一级防雷电源保护器;计算机室、语音室、电教室、网络教室、电子阅览室、广播室等配电引入处是否设置二级防雷电源保护器;防雷装置是否实行了年检、报检制度;易引雷设施(如校园内通讯铁塔、高大树木)是否设立警示标志;是否对师生开展了防雷避险知识教育;校园内是否存在其它防雷隐患。

    四、多渠道筹措资金,确保学校防雷安全措施落实到位

    今年,夏季雷电灾害多发期到来前,省气象局再次筹措80万元专项经费,用于部分特困中小学校(名单见附件)防雷装置、设施的建设。气象部门要尽早安排好该防雷专项建设经费落实、使用工作,做到精打细算,专款专用,所属技术服务单位要按规范加紧上述学校防雷设施的建设,必要时要根据情况给所承担的专项工程以必要的资金或防雷设备配套支持,建设过程中不得向上述学校收取任何费用;相关教育主管机构和学校要对气象部门实施的部分特困中小学校防雷工程给予积极支持和配合,以确保在夏季雷击灾害多发期前完成建设任务。

    各级教育、气象、安监主管部门及学校要充分利用气象部门对部分特困中小学免费实施防雷工程的契机,积极借鉴兄弟省份、地区的先进经验,在摸清当地中小学防雷现状的基础上,单独或联合向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争取学校防雷专项经费,通过多渠道筹措资金,解决当地一些中小学因经费困难防雷措施难以落实的问题。各学校应安排相应经费,对存在的防雷隐患及时整改,确保防雷安全措施落实到位。

    五、严格防雷安全责任追究制度,推进长效管理

    气象、教育、安监部门要密切协作,建立健全学校防雷安全长效机制,依法严格学校防雷安全责任追究制度,确保防雷法律法规及文件精神落实到位。各级教育主管部门要将学校防雷安全设施的建设经费纳入基本建设预算范畴,将防雷装置的年检费用作为学校日常运行经费,纳入年度预算,以保证雷电防护设施的有效、安全,同时做好学校防雷安全工作督促检查工作,履行好对学校的安全监管职责。各类学校要将防雷安全纳入学校安全工作范围,依法依规安装防雷设施,对已建防雷设施做好日常维护和年检申报。各级气象部门所属防雷技术服务机构要为学校提供及时优质服务,并针对学校不同情况,与学校建立技术服务收费减免机制。各级气象、安监部门要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法对违反防雷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进行教育和查处,对导致雷击责任事故或灾害应急处置不得力造成重大事故的行为,要及时组织调查,并按照“事故原因未查明不放过、责任人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的原则,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请各市、县(区)气象主管机构和教育、安监部门严格按照通知要求,结合各地实际迅速组织贯彻落实,并将贯彻落实情况在6月底前逐级上报各自主管部门。

    附件:资助安装防雷设施的部分特困中小学校名单

     

     

    江苏省气象局    江苏省教育厅   江苏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二〇〇八年五月五日

     

     

     

     

    附件:资助安装防雷设施的部分特困中小学校名单 

    序号

    单 位 

    学  校

    1

    南京市

    六合区竹镇民族中学

    2

     

    溧水县柘塘小学

    3

     

    高淳固城竹园小学

    4

    泰州市

    荡朱初级中学

    5

     

    海南初级中学

    6

    扬州市

    高邮市横泾镇初级中学

    7

     

    宝应县射阳湖镇水泗初级中学

    8

    镇江市

    丹阳市全州东风小学

    9

     

    句容市行香中学

    10

    徐州市

    徐州市姚庄小学

    11

     

    铜山县何桥镇中心小学

    12

     

    贾汪区贾庄中学

    13

     

    贾汪区汴塘中学

    14

    淮安市

    涟水县红尧小学

    15

     

    洪泽县万集中心小学

    16

     

    金湖县闵桥镇小学

    17

     

    盱眙县明祖陵希望小学

    18

    盐城市

    阜宁县南湾小学

    19

     

    响水县南河中学

    20

    宿迁市

    沭阳县扎下镇中心小学

    21

     

    泗洪上塘中心小学

    22

     

    泗阳县三庄中心小学

    23

     

    宿迁市仓集中学

    24

     

    龙河中学

    25

     

    洋北中学

    26

    连云港市

    赣榆县班庄镇第二中心小学

    27

     

    塔山镇第二中心小学

    28

     

    黑林镇中心小学

    29

     

    新安镇新东小学(育才小学)

    30

     

    板桥中心小学

    31

     

    灌南县北陈集中学

     

     

     

     

     

     

     

     

     

     

    附件二

    江苏省教育厅件

     

    教安 [2008]8

                                                               

     

    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关于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2008年第2号预警通知》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教育局:

    近日,教育部印发了《关于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2008年第2号预警通知》,主要针对目前各地正进入初夏汛期,是雷电、山洪、山体滑坡、泥石流、基础沉陷等灾害的高峰期,要求各地教育行政部门结合各地实际,加强对各类气象和地质灾害的监测和预报,及时发布预警,指导和帮助中小学幼儿园做好防灾减灾工作,在广大师生中开展防灾教育和自救逃生演练,确保中小学幼儿园广大师生的安全。现将该《通知》转发给你们,各地接到本通知后,要认真加以贯彻落实,及时将通知精神转达到每一所中小学幼儿园。

    全省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结合本地实际,主动加强与气象、地质等部门的沟通,密切配合气象、地质等部门及时将灾害性天气预报发布给学校,并指导和帮助学校完善应急预案,及时采取应对措施。要重点对学校选址、校舍建筑及设施进行认真排查,特别是农村学校和地处山区的学校,避免因自然灾害造成中小学生伤亡,确保师生安全。

     

    附件:《教育部关于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2008年第2号预警通知》

     

     

     

     

                                     

                                       二〇〇八年五月九日

     

     

     

     

     

     

     

     

     

    主题词:中小学  幼儿园  安全预警  通知                            

    江苏省教育厅办公室                      200859日印发                       

    教育部文

     

    教基[2008]8号

     

     


    教育部关于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

    2008年第2号预警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目前,各地正进入初夏汛期,是雷电、山洪、山体滑坡、泥石流、基础沉陷等灾害的高发期。近日,淮河出现44年来最大春汛;湖北遭受今年来最强暴雨袭击,宜昌市兴山县高阳镇在周末假期发生山体滑坡,导致部分校舍损坏;云南省曲靖市马龙县马过河乡麻衣小学学生宿舍因雨水浸泡倒塌,导致1名学生死亡,4名学生受伤。
      据气象部门预报,近期我国将自西向东出现一次较大范围降雨和降温天气过程。江南中南部、华南地区将出现中到大雨,局部暴雨过程,并将出现短时雷雨大风等强对流天气。四川东部、重庆南部、贵州、广西中北部、广东北部、湖南南部、江西南部等地的部分地区将有雷电天气,局部地区并有短时雷雨大风或冰雹等强对流天气。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主动加强与气象、地质等部门的沟通,加强对各类气象和地质灾害的监测和预报,及时发布预警,指导和帮助中小学做好防灾减灾工作,在广大师生中广泛开展防灾教育和自救逃生演练。特别是农村山区学校要加强对危及学校安全的易滑坡的山体、挡土墙的检查,完善学校防雷设施,深入整改安全隐患,提高学校的防灾抗灾能力。抗灾能力较差的农村学校、尤其是山区学校,在接到有关部门重大气象和地质灾害预报后,可以适当调整上学时间,严防雷电、山洪、山体滑坡、泥石流、基础沉陷等灾害袭击校舍导致师生伤亡,严防学生在上下学路上遭遇灾害侵袭。
      各地接到本通知后,要及时传达到每一所中小学、幼儿园,切实落实各项防范措施,确保师生安全。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二○○八年四月二十七日

     

     

     

     

     

    主题词:中小学 幼儿园 安全 通知

    部内发送:有关部领导,办公厅,规划司

    教育部办公厅                      2008年4月28日印发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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